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善用工具來降低遺產稅級距

最近的文章

解剖保險與各項稅制關係

最近的授課主題,還是圍繞在這張基本法,各項稅制關係表上,這張很像…「填充題」,很實用,只要填上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是AAB、ABA、ABC等等很多組合,就會知道會面對什麼稅賦。 當要保人與被保人不同的狀況下,會產生什麼稅賦? 壽險、年金險不同,受益人該怎麼設? 孩子在海外,居住未達183天,如何回台繼承? 題目: 解剖保險與各項稅制關係 主講人: TOT頂尖會員 許朝傑 課程內容: 認識遺贈、所得、保險法、建立保險與各項稅制關係,了解在各種不同的法規下,如何達成財富傳承及預留稅源的重要性。 了解基本稅,如何在金融市場中找到合適的商品,合適的資產保全,或是找到解決方案。 (時間:1.5小時) QA時間: 現場問題,逐一解答,提供過去在本土銀行及外商銀行累積的財富管理經驗,從數千筆的實務中,提供解決方案。 (時間1.5小時)

2021市場投資展望、證券投資分析

  證券投資分析  2021.01.04 首先我們先來 回顧 2020 年,一整年的市場,在 2020 年 COVID-19 病毒開始傳染,大型傳染病盛行、導致全球經濟快速衰退,中美情勢關係升溫,以及下半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病毒傳染持續加速惡化,為全球經濟以及人類的生活模式,帶來了非常戲劇性且變化的一年。 道瓊工業指數從 2020 年開市的 28,703 開始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一度跌深至 18,591 點,跌幅創下了 54% ,但隨著各國政府對於疫情的控制、疫苗的研發、各國央行採取貨幣寬鬆等緊急措施,才緩之控制,也因病毒的來臨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模式,啟動遠距辦公、教學,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消費購物型態,民生必需品需求也跟著隨之改變。 2020 年的美國總統大選如期且順利地結束,預期的紓困案,經過一波三折,如市場所期待的在 12 月中市場指數開始反映著期待,美國終於通過了 9,000 億美金的紓困案,是一個天大的聖誕禮物,這讓美國道瓊指數最後在 2020 年的最後一天以 30,606 點收盤; 簡單來說, 2020 年道瓊指數在年頭的 28,703 到年終 30,606 總共上漲了 7 個百分點,美國真是一個強大的國家。 疫情發生了一年,但卻絲毫不影響美國股市的最終指數。 指數的堆疊其實來自於市場上豐沛的資金,透過央行降低利率、等無限政治人物所創造出來的原因 ….     2021 豐沛的資金為股票市場帶來的表現。 我們都知道這次的中美貿易大戰還沒有解除緊張的關係, 這樣的關係在新任總統,拜登上台後,看起來似乎也是不會解除 … 原因來自於 : 中國 廉價的勞動力以及低廉的環境成本等等因素,讓大陸成為了「世界最大的代工廠」,長期下來,中國目前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國和第二大進口國,並且僅次於美國,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 因此中美貿易大戰不會結束,中美貿易大戰接著會讓中國走入一個改變工廠、影響跨國企業的一個因素。 展望 2021 年,市場的主軸將會圍繞在疫苗出爐、是否有效對抗抑制病毒、豐沛資金的刺激政策、人類的生活模式以及消費需求已經開始穩定改變,更多的有利政策能否持續推出等等,在這些有利的條件下,使得全球經濟開始走向 「溫和的復甦」,「政策的延續性」 , 讓 2021 的經濟全面重啟且溫和緩步上...

該來的還是來了,保單移轉需要做贈與稅申報,財北國稅徵 字第 1090037976 號

該來的還是來了,保單移轉需要做贈與稅申報; 在近20年的工作經驗當中,經常檢視出許多保單的缺失,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這三種角色在規劃上的衝突與錯誤,然而導致保單價值準備金越來越大,超過贈與規定。 原業務員告知買保險沒有稅務問題,還有稅賦優勢,在正規金融出身和專業人員眼中,這些保單隱藏著很大的問題; 這20年中,常看見保單是這樣寫的,因為小孩年紀小,父母代簽名,投保了要保人(父母)、被保險人(子女)、受益人(父母),保單的設計其實沒有問題,問題產生在於業務員的告知以及要保人的認知上出現落差...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三者關係涉及並涵蓋了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基本稅負、部分還碰觸到營利事業相關稅賦(公司團險及雇主險),您可以參考我之前上過的保險與各項稅賦關係一覽表。 經歷許多年的討論及改革、財政部終於在 109 年 11 月 17 日 發函,財北國稅徵 字第 1090037976 號通知 ,為維護租稅債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辦理要保人變更需先向稽徵機關辦理核准同意移轉登記書,也就是說未來在辦理要保人變更時, 1.必須先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價金證明文件。 2.持保價金證明文件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移轉登記或遺贈作業,取得稽核發證明書 以上程序完成,保險公司才會受理變更業務。 提供稅局函供參考 若未依規定,未通知當事人繳驗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即予受理,將處以罰鍰。

元大原油正2(00672L)

元大原油正 2 ( 00672L ) 油價近期( 2020 年開始)像是在坐溜滑梯,往下掉落,從每桶 68.91 一路下跌至 22.74 ,也因為這樣,最近在許多討論區或是財經網站紛紛討論起元大原油正 2 ,股票代號為 00672L 。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肆虐全球,沙俄之間的石油價格如同坐溜滑梯一樣一路往下,說是庫存過剩,或是兩國之間的價格戰爭,令人霧裡看花,油價牽動著經濟走勢,全球經濟在這波疫情之下,財富分配似乎上演著重新調整。 00672L 近期因可能下市的問題而引起社會關注,後來也因主管機關關切, 金管會於 3 月 19 日發布最新函令,將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單位淨值低於一定標準應報經金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門檻,由 3 個營業日修正為 30 個營業日(亦即本基金須最近 30 個營業日的平均淨值低於 2 元方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終止期貨信託契約)。 另若因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變化,致基金淨資產價值發生重大波動,得報金管會核准於一定期間不受上述規範限制。故本基金已無需立即辦理清算,未來或有申請例外豁免之機會。 文章來源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05768 美國總統川普先生在 3/31 在白宮一則聲明指出,將加入三方石油談判,消息一出 Brent Oil Price 從第一天 22.74 開始至第二天 24.74 、第三天 29.94 、第四天收 34.83 ,漲幅共計 53.1 百分點。 yahoo Stock Investing.com 分享 3 張圖片給大家,希望對後續的佈局能夠有幫助。 網頁來源 Yahoo Stock https://tw.stock.yahoo.com/q/ta?s=00672L Investing.com https://www.investing.com/commodities/brent-oil

勞動事件法,雇主一定要知道的事

勞動事件法,雇主一定要知道的事 勞動事件法已經於 107 年 11 月 9 日制定並三讀通過, 109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上路。整個勞動事件法圍繞的核心價值為「強化調解程序」、「減輕勞工的負擔」,在勞動事件法全文 53 條中,您可以明顯的感受到,保障員工福利以及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勞動事件法 49 條中,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法院認為勞工有勝訴之望,且雇主繼續用非顯有重大困難,得依勞工之聲請,為繼續雇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勞動基準法 59 條中,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 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 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勞工權益在 109 年開始勞動事件新法上路,過去發生的職災、不公平對待、不足額的補償,政府已有許多作為,雇主要考量員工的勞保投保薪資是否符合現況,另外也可向保險公司投保雇主補償責任保險,預防職災發生時所產生的 4 項費用 1. 醫療費用補償 2. 工資補償 3. 失能補償 4.死亡補償 雇主對於上述四種補償與勞工保險責任之間有抵充關係,也就是說,在同一事故,如果按照「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經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可以抵充之。 ( 藍字部分來自 勞動部網頁 ) https://www.mo...

- Bank 4.0 and 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 AI時代來臨,透過多功能性的金融工具來達到降低稅金支出

Bank 4.0 and 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 AI 時代來臨,透過多功能性的金融工具來達到降低稅金支出 金融科技大躍進,投資、信託財產 用對工具向信託管理費 say byebye 系   列:第 3 季 稅制講座 日   期: 8 月16日 下午 2 點 (加碼場) 地   點:高雄市鳳山區光華東路 65 號 主講人:前外商財富管理部經理 許朝傑 電   話: 0939 070875 前言 大約 15 年前我在官股銀行任職的期間,常有碰到客戶來行問:「如何將財產信託 ? 」、「在不久的將來如何做好資產分配,遺留給予子女 ? 」 ( 生前贈與與身後贈與的差異性 ) 民國 98 年之前,我國的遺產及贈與稅率最高 50% ,少部分的人將資金轉移至海外,透過各種方法、不同的帳戶來進行資產配置,另外大多數的人,選擇銀行的信託部來將財產進行預先規劃。銀行信託在當時非常熱門,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工具。透過銀行信託不但可以將各式各樣的財富財產,來預先做好資產分配,也可以安心地完成交付財產;但在我的經驗看起來,它也是有其缺點。   信託法第 1 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 信託,在成立當下就必須判斷,信託利益是否已經轉移,如果是,就需要繳交高達 50% 的贈與稅,一旦信託目的沒有設定妥當,此筆財產的所有權將落到第三人手上,專業不足的信託人員就會造成規劃上的風險。 iPhone 從 2007 問世以來,至今才 12 年的時間,卻大大的改變了影響我們的生活,金融科技也是,同樣經過 10 年的時間,市場上已經有許多常見的金融工具,都可以完成基本的資產規劃,取代信託,為退休做好準備,並且不必支付管理費;許多金融工具在規劃上,法規賦予,讓您不必擔心 規劃錯誤,衝突到民法繼承篇的特留分 , ( 遺囑過去也很常見遺囑無效打官司 ) ,現行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 降低 20% 的稅金支出 ( 現行遺贈稅率 ) ,一來降低稅金,二來完成財產分配, 歡迎您鬥陣來聽,我如何協助客戶做好最完善的規劃。